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
SME Financing Guarantee Scheme
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是香港政府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而設立的金融保障措施。此計劃旨在提供信貸擔保,協助企業獲得所需資金,以促進其業務運作和增長。
歷史
- 2011年1月1日:計劃由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推出,擔保比率最初為50%至70%。
- 2018年5月1日:業務轉移至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持續運營。
- 2012年5月31日:推出80%信貸擔保(SFGS 80)。
- 2019年12月16日:推出90%信貸擔保(SFGS 90)。
- 2024/25年財政預算:延長80%及90%信貸擔保產品申請期至2026年3月底,並增加總信貸保證承擔額達100億元。
八成信貸擔保
- 最高貸款額:港幣1,800萬元
- 年利率上限:10%
- 最長擔保期:7年
- 貸款種類:有期貸款及循環貸款
- 還款方式:需分期償還,並在擔保期結束前全數攤還
- 擔保費年率:0.45%(基於貸款/信貸額)
九成信貸擔保
- 最高貸款額:港幣800萬元
- 年利率上限:
- 超過3年業務運作:8%
- 3年或以下業務運作:10%
- 最長擔保期:5年
- 貸款種類:有期貸款
- 還款方式:需分期償還,並在擔保期結束前全數攤還
- 擔保費年率:
- 超過3年運營的企業:0.36%
- 3年或以下運營的企業:0.45%
申請資格及要求
借款企業需符合以下條件:
- 必須為有限公司、獨資公司、合夥公司或非法人團體,並在香港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登記。
- 不得經營貸款業務或以任何方式提供資金貸款。
- 不得為貸款機構的關聯公司。
- 不得在香港交易所(包括主板或創業板)或其他海外交易所掛牌上市。
所需文件
申請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 香港商業登記及公司註冊證
- 股東身份證及住址證明
- 最近六個月的銀行月結單
- 兩份銷售發票或合同
- 現有貸款合同及還款表(如有)
- 股東現有物業的還款表(如有)
- 審核財務報表(如有)
- 公司照片
- 個人信貸報告(TU)
貸款用途
貸款可用於購置與借款企業業務運作直接相關的資產,具體包括:
- 工業或商業樓宇
- 機器及設備
注意:住宅樓宇不在此範圍內。
貸款也可用於提供營運資金,以支持借款企業的日常業務運作。
允許的再融資僅限於在本計劃下獲得或曾獲得擔保的貸款(統稱為“現有貸款”)。進行再融資時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 信貸能力:貸款機構必須確認借款企業在履行信貸契約方面沒有信貸憂慮,尤其是沒有進行債項追收、逾期還款、債務重組或強制執行判決的記錄。
- 資產抵押:若現有貸款用於購置資產,該資產必須作為新貸款的抵押品,並遵循《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總擔保合同》的相關條款。
- 申請時間:對於曾在計劃下獲得擔保的貸款進行再融資時,貸款機構須確保申請表格在擔保到期日前送達按證保險公司。
貸款可用於支付一次性擔保費(如適用)。
限制條款
根據計劃,貸款所得的資金不得用於以下用途:
- 直接或間接支付、償還、整合或重組借款企業及其附屬公司或關聯公司的任何貸款或信貸責任。
- 用於購置、控制或佔用的營運設備、機器或其他資產的融資或再融資,尤其是在貸款機構收到申請當日或之前的資金使用。
這些限制旨在確保貸款資金專注於促進企業的增長和發展,而非用於解決過去的財務問題。